
民国时期北平城每月挣七块银元的巡警,日常伙食都能吃到些什么?
1920年代,7块银元是个特别扎眼的数字,那时候,鲁迅记下他家一个月买菜要花35块银元,而这笔钱,够一个三等巡警领五个月的薪水。
北大教授一个月能拿三四百块,小学老师也有四十块,可巡警那7块钱,只跟拉黄包车的差不多,这7块里,先得花掉4块房租和柴米油盐,真正能拿来填肚子的,满打满算只剩下3块。
这3块钱,成了一个底层公务员活命的“数学题”,当时一块银元能换300个铜元,巡警每天吃饭的钱,被死死卡在30个铜元之内,胡同口早点摊上,花3个铜元买个麻酱烧饼、再喝碗5个铜元的馄饨,就是他上岗前最常见的早饭。
中午要再吃一碗5个铜元的炸酱面,晚上又吃烧饼馄饨,一天下来吃饭就得花26个铜元。
这么算,一个月吃饭就要2块6,剩下的4毛,是他在这大城市里唯一能“改善生活”的钱,
这不是吃饭,这叫“想办法不饿死”。
连着十天都这么吃,谁都会腻,所以巡警们开始喝“高碎”茶找点安慰——那种茶叶末子,一壶才一个铜元,泡出来又黑又苦,却是他们站完一天岗、挨完骂之后,最便宜的解压方式。
至于吃肉?是想都别想的,一碗卤煮或者炒肝,要15个铜元,顶两顿饭的钱,对一个每月只有三块伙食费的单身巡警来说,偶尔吃一顿卤煮,意味着接下来两天只能啃烧饼省着过。
老舍在《我这一辈子》里写得特别实在:巡警要想顿顿吃白面吃肉,唯一的办法就是一辈子不娶、不要孩子,一旦成了家,这点钱分给几张嘴,就只剩下棒子面粥和窝头了。
所以那时候的巡警眼里,权力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东西,就是“能蹭口饭”的方便。
“站宅门”是巡警圈里最吃香的活儿,要是被派到鲁迅那样的大户人家门口站岗,运气好能跟着仆人蹭一顿带油水的饭,那儿的伙食,比他们这些穿官衣的强多了。
更底层的“占便宜”就有点难看了,比如巡街的时候,跟路边小摊要两个饼、一碗火烧,这种零零碎碎的好处,成了他们撑住身体的“加班补贴”。
每到深夜,天桥边的小饭摊就成了这些人的食堂,他们蹲在炉子旁,花几个铜元买一盘油煎灌肠,或者去小酒馆打半斤烧酒,就着免费的辣咸菜,把心里的憋屈硬咽下去。
那时候,一碗炸酱面不只是一顿饭,简直像过节。
老舍写过,一个巡警升职之后,带女儿去买半斤肉、一棵白菜,回家做炸酱面——那场面,郑重得就像现在的人吃豪华大餐,对吃的要求这么低,恰恰说明那时候的北平,人跟人之间隔得多远。
1920到30年代的北平,巡警穿着官发的皮鞋,走在青砖地上,脚步声咯吱咯吱响,但这声音盖不住肚子咕咕叫。
这7块银元,量的不只是一个巡警的胃,更是一个阶层在体面和饿肚子之间,那条细得快看不见的活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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