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国庆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迎接“十一”国庆节的到来,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展示学生青春风采,使学生更好地学习、继承和发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培养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及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的精神,学校政教处决定举办迎国庆演讲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9月29日班团课 二、比赛地点:内操场 三、比赛要求: 1、以迎国庆为主题,可围绕爱国、爱校、爱家、自信、自强、理想、责任等进行选材,题目自拟,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表达学生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突出国庆节日氛围。 2、演讲稿要自己创作,不得抄袭,联系实际,贴近生活,时间在5—8分钟(含自我介绍)。 3、参赛同学进行有创意的自我介绍,演讲时要求必须脱稿,举止大方,声情并茂。 4、请各班级在9月26日前将参赛者名单、演讲题目,上报政教处。 四、奖项设定: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五、评奖办法: 1、演讲满分为100分。比赛成绩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总分。 2、评委评分标准: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1、演讲内容:35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演讲主题,格调积极向上。
2、语言表达:25分。要求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形象风度:25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15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3、由12名教师担任评委,现场打分,现场评奖。
此通知
马剑镇中政教处 200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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