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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剑镇中学生手册!
时间: 2008年09月03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一、       中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四、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

五、积极参加劳动,爱惜劳动成果。

六、生活俭朴,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人民有害的事。

十、诚实谦虚,有错就改。

 

 

 

 

 

 

 

 

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9、 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

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 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 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 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珍惜时光。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 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已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向父母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严于律已,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三、马剑镇中学生一日常规

 

一、上学

1、学生上学要注意衣冠整洁,朴素大方。手脸洗净,不留长指甲,鞋带系好,纽扣扣好,书包背好,帽子戴正。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手饰,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

2、每天按时到校,因故不能到校,必须事先请假。

3、上学时要佩挂胸卡,共青团员还要佩戴团徽,行为规范示范生还必须佩带示范生胸章。

4、上学时要带齐学习用品,凡与学习无关的东西禁止带入校内。

5、上学遇见师长要主动问候。

6、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必须把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方。

二、上课

1、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铃响后,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安静坐好。

2、教师走进教室,由班长喊起立,学生要立正站好,师生行注目礼或问好,由教师示意后学生坐下。

3、上课迟到学生要先喊报告,经教师同意后再进入教室。

4、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学生回答老师提问时,要起立、站好,得到老师允许后再坐下,争取回答老师提问或向教师发问要先举手示意。

5、自修课要和上课一样看待,根据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进行自学,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或在室内随便走动。老师不在时,由班长负责主持全班同学学习。

6、老师宣布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待教师离开教室或经教师允许后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三、出操

1、每天都要按时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体育活动。

2、出操集队要迅速,列队要整齐,动作规范、有力。

3、升国旗、奏国歌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严肃、认真。

4、出操时,不得穿拖鞋、不得戴草帽、太阳帽和墨镜,不得穿大衣、戴手套。

四、下课

1、下课后,由值日生负责擦黑板、整理教室。

2、上下楼梯脚步要轻,不乱喊乱叫,课间不在教室和走廊吵闹,不打弹弓、掷粉笔头、纸牌等,不出校门。

3、进办公室,先喊报告,经同意后再进入。进入办公室不随便翻阅未经老师允许的试卷、簿本。

4、积极参加课外娱、体育和科技活动。

5、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

6、要尊重老师,不对老师评头品足,不给老师起绰号,不在背后说老师坏话,虚心听取老师的批评教育,不诡辩,不顶撞,不消极对抗,实事求是地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7、与同学相处要团结友爱,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吸烟、不喝酒。

9、爱护公物和校园花木,不进入绿化区玩耍,不在校内外墙壁、黑板、广告栏上及厕所里乱写、乱涂、乱画,损坏东西要赔偿。

10、要注意安全,不跨越栏杆,不在校内骑车,不拿树枝棍棒追逐、游嬉。

五、用膳

1、要按规定时间有秩序进膳厅或规定地点用膳,蒸饭,买菜排好队,不抢先,不挤钻,不临时捎带。

2、讲究卫生,注意节约,爱惜粮食。吃多少买多少,不乱倒剩菜剩饭,不乱泼污水。

3、不在寝室、教室里用膳。

六、集会

1、按时整队,集体进会场,按指定地点进场就坐。

2、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交头接耳,不看书报不做小动作,专心听讲。

3、重要报告,要认真记笔记。对报告人有礼貌,不喝倒彩,不起哄。

4、散会时,要依次离场,凳子带回教室。

七、就寝

1、严格遵守住校生守则,按时就寝,熄灯后或午睡就寝铃响后不谈笑。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按时起床,积极参加晨间锻炼。

2、服从老师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说脏话、不打架、不骂人、不起哄闹事,走动脚步要轻。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寝室整洁,并认真做好寝室卫生值日工作。

4、做好寝室安全保卫工作,暂不用的钱或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及时关闭门窗,不留外人在校住宿。

八、放学

1、放学前,值日生要把教室和包干区打扫干净,离校前关好门窗。

2、在放学回家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路上不勾肩搭背。

3、在公共场所,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风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四、马剑镇中学生礼仪常规

 

一、尊重国旗、国歌、国徽

1、国旗、国歌、国徽都代表我国的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尊重它、爱护它。

2、对于印有国徽标志的人民币及其辅币(角币、分币),都要倍加爱护,不涂写、撕裂、不故意磨损。要爱护公共场所悬挂的国徽。

3、每周一早晨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列队、肃立、脱帽、唱国歌,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4、周二至周六升降国旗时,路过现场者应自觉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5、在其它集会、升旗等正式场合,奏唱国歌时应肃立致意。

二、仪表、举止讲究文明礼貌

6、服装应干净、整齐、朴素、大方、公共场所不穿汗背心、拖鞋、短裤,扣好衣服钮扣,不着奇装异服。

7、佩戴胸卡。共青团员佩戴团徽,少先队员佩队徽。

8、头发干净、整齐,男人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

9、保持校园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杂物,不吸烟、不喝酒,不在走廊、厕所等地方乱丢果皮塑料等杂物。

10、举止文明,不经他人同意,不拿用他人物品,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赌博,不叫侮辱性绰号。

11、上课或与他人交谈,应站坐端正,不架腿,不随意打断他人讲话。

12、使用礼貌用语:请、谢谢、对不起、您早、您好等,提倡说普通话。

三、与他人友好相处

13、尊敬全体教职员工,遇见师长必须打招呼,称“老师早”、“老师好”或“师傅早”、“师傅好”等,遇有客人来访须起立迎送,回答客人、师长问话应彬彬有礼,诚实谦虚,在狭窄处行路让师长、客人先过;外出乘车船,应主动给师长上座。不在背后议论老师,不在背后喊老师姓名,不给老师起绰号。

14、起立回答师长问话,起立并用双手接受师长递送物品,给师长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5、同学之间应互相团结,正常交往,以礼相待。大同学爱护小同学,小同学尊敬大同学,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不歧视曾犯过错误或学习成绩较差的同学,更不讥讽他们,有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6、尊重妇女,敬老爱幼,关心帮助残疾人,经常为他人做力所能及的好事,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在教室

17、爱护集体财物,如有损坏,主动赔偿。

18、珍惜集体荣誉,不损害集体利益。

19、上课预备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静候老师前来上课。

20、上课迟到,应在教室外报告并稍候,待老师允许后,迅速进入教室就座。

21、上课应专心听讲,对老师讲授问题有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应待老师讲授告一段落后再举手,征得老师同意后提出,或者在课后向老师请教,课堂上不应随便打断老师讲课,更不得顶撞老师。

22、到老师办公室,应叩门、报告,得到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23、对老师批改作业簿本,如有不同意见,可与老师一起商讨,交换意见,不得涂改或撕毁老师的批改意见。

24、下课后,待老师先离开教室,再有秩序地离散,不得抢在老师前先走。

五、集会

25、准时出席会议,集体列队进入会场,就座端正。

26、尊重他人劳动,保持会场安静,认真听讲和作记录,不讲话,不自由走动,不看书报杂志,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27、听从司仪人员指挥,服从会议工作人员管理。

28、散会时集体整队,有秩序地离开会场。

六、在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

29、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开放时应有秩序地进入,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如穿着硬底或钉有铁掌的皮鞋入室,应尽量放慢放轻脚步。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指挥。

30、不抢占座位,不在公共场所吃带有皮、壳、核的食物,保持公共场所清洁。

31、书籍、报刊、杂志阅毕应立即归还,不同时占用几份书刊。

32、照顾后来读者,借阅图书室书籍应按期归还,爱护图书,不画杠折叠,更不得撕页。

33、爱护实验室用品,实验仪器使用完毕,应按规定收拾整齐,以便后来的同学正常做实验,如有损坏,按规定主动赔偿。

七、在宿舍

34、按要求把各项生活用品整齐放置在规定处,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安静。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应主动赔偿。

35、自尊自爱,不随意翻弄他人衣物被褥,未经允许,不动用他人生活用品,更不得翻阅他人书刊和日记、书信。

36、按时作息,不影响他人休息。同室成员团结友爱,互相照顾,不高声说笑喧闹,个人听电台广播,音量尽量开低。

37、晒湿衣服时,注意避开楼下被服;潮湿衣物不靠在他人衣物上。

38、主动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保持宿舍外整洁,不把杂物抛出窗外。体育器械、自行车不带入宿舍楼。

八、在食堂

39、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夹队,不吵闹喧哗,服从值周老师及文明监督员管理。对伙食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有顶撞工人师傅。

40、在食堂固定饭桌用餐,不把饭菜带往宿舍或其他地方;节约水和粮食,爱惜劳动成果,偶有剩饭菜要倒入泔浆缸内,不随地乱倒;更不得倒入水池,保证下水管道通畅。

41、不拿用他人饭盒或其他餐具。

42、保持食堂地面、饭桌、墙壁清洁,主动打扫食堂卫生。

九、在校外

43、遵守公共秩序、公共道德,乘车时,主动给老、弱、病、残、妇、幼及师长让座。

44、与邻里团结互助,携手共进。

45、遇见长辈应打招呼,离家以前,应向家长道别,以便家人知道行踪,回家后,向家长招呼一声;不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46、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有闹脾气,不顶撞。

 

 

五、马剑镇中学生家庭道德规范细则

 

一、生活自理

1、生活要有秩序,有条理,按时起床,按时睡觉。

2、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自己的衣服、书籍、用具等自己管好,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3、生活俭朴,不乱花钱,节水、节电。

二、尊老爱幼

4、尊敬长辈,体贴关心父母,和父母说话要和气、有礼貌。长辈呼喊时要及时答应,礼貌地回答家长问话,不顶撞。

5、不向家长提出家里办不到的生活要求,当自己的意见没有被父母采纳时,要耐心解释,不发脾气。

6、上学前、放学后要向家长打招呼。在家时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不经家长允许不能在外过夜。

7、父母生病要多问候,尽力做到悉心照料。

8、吃东西要先让长辈,后让弟妹。

9、兄弟姐妹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对兄长姐姐不要直呼其名,要称“哥哥”、“姐姐”。

三、礼貌待人

10、客人来访要起立相迎,热情称呼,让座端茶,礼貌待客。

11、客人与家长谈话时不要随便插话,客人告辞时要送出家门,礼貌道别。

12、欲进他人房间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13、邻里相见主动招呼、问候,不要妨碍领居的日常生活,邻居有困难要热情帮助。

14、领居休息时,电视机、录音机音量要小些,说话要轻声,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5、亲人和邻里闹纠纷或打架时,要了解情况,多方解劝,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16、与邻里共用的楼梯、门厅、过道要保持卫生并主动打扫。

 

六、马剑镇中学生社会道德规范细则

 

1、遵守交通规则,不准用自行车带人,不骑飞车,任何场合都要给老、弱、病、残让路。

2、如不慎骑车撞人,应先道歉说“对不起”,如伤人或撞坏车子,要主动帮助送医院就医或修理车子。

3、如被车子撞伤或车子被撞坏时,应该理智地进行交涉处理,要有礼貌,不要谩骂或动手打人。

4、爱护文物古迹、公共建筑和花草树木,不乱涂写刻画、踢脚印,不损坏路灯、垃圾箱等公共设施。

5、上车上船排队,不拥挤,不抢座,主动给老、弱、病、残以及抱小孩的人让座。

6、在商店买东西按次序,对营业员要客气,不乱动商品和陈设品。

7、对商品价格有意见或在找款时发生差错要有礼貌地提出,不讽刺谩骂。

8、在革命烈士墓地、纪念馆,要严肃,不说笑、打闹。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罐头盒子等物。

10、在公共场所自行车要放在指定地点。

11、在影剧院,安静观看,不随便走动,不吹口哨、怪叫起哄,不提前退场,散场时不拥挤、不抢行。

12、外出集体活动,要有组织,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13、同学之间有意见,发生矛盾时,及时向老师或家长反映,妥善处理好,绝不用非法手段在校内外进行报复。

14、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

15、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进营业性“三室一厅”(卡拉OK、录像室、电子游戏室、舞厅)。

16、爱护益鸟,不乱捕捉。

七、马剑镇中“升降国旗”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二、在“七.一”中国共产党建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非星期日)也举行仪式,国庆节、元旦和春节时不举行升旗仪式,但升国旗。

三、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必须整洁,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

四、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整队入场,服装要统一整洁。

五、升旗手、出旗手、护旗手、仪仗队必须经过严格训练方可执行任务举行升旗仪式时,升旗手、出旗手、护旗手、仪仗队要着装统一。

六、学校将把升旗制度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考评,并作为评比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

(二)

升旗仪式程序是:

一、出旗

全体师生员工面向旗杆立正站立。

出旗手右手擎国旗(旗杆部分贴在右胸前)两名护旗手在出旗两侧,仪仗列队在后踏着录音的鼓点,一起正步走在旗旁,出旗手上前将国旗授给升旗手,一人接旗,一人托旗,保证旗面不落地,做好升旗准备。

二、升旗

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员工面对国歌正立,行注目礼,目光必须随着国旗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

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不得进入学校大门,由值勤人员加以管理,待升旗仪式结束方可入内。

三、唱国歌

全体师生齐唱国歌。

四、国旗下讲话。

(三)

一、一般每日在上课前,傍晚离校前,升旗手、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六条有关要求升降国旗,不得使国旗落地,须妥善保管国旗。如故意玷污、践踏国旗的依照《国旗法》第十九条追究责任。

二、平时工作的升降国旗,(不举行仪式)时,经过现场所有人员均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三、升挂国旗后,如遇突然下雨恶劣天气,须及时降下国旗收好。

 

 

 

 

 

八、违 纪 分 制 度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结合当前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从严治校,从严治学,从严治团,改变学校遗留下来的学生队伍中那些不利于学习、生活、工作的习气,把学校真正变成精神文明的摇篮,使学生真正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在征得学校党、政领导意见后,于新学期开始,各年段、班级实施由政教处制订的《违纪分制度》。

《违纪分制度》,即是把学生队伍中的那种歪风邪气,违纪行为,用量分的方式,记载下来,然后根据这些同学的违纪分多少,予以相应的校纪、团纪处分,同时根据我校实际,与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联系起来,评定相应品德等,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是一个大集体,一定要有规章制度来约束,每个同学作为该集体中的一个分子,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学校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下列违章行为者,作以下处理:

1、擅自攀折学校花木,偷摘学校树上果实的,计违纪分515分,并罚515元。

2、自修课期间随便进出教室,或有大声喧哗及吵闹现象的,记违纪分13分。

3、穿拖鞋或背心来校上课的,记违纪分13分。

4、留长发、理光头、戴首饰、衣冠不整,女生穿高跟鞋,记违纪分12分。

5、没有征得学校或班主任同意,私自外出看电影、电视、录像,记违纪分515分。

6、乱涂、乱擦、乱撕学校有关宣传内容,如黑板报、标语、通知一类者,记违纪分25分。

7、不经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或有旷课现象者,记违纪分35分。

8、不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乱停、乱放自行车者,记违纪分12分。

9、如在规定之日起,不佩带团徽、胸卡者,记违纪分13分。

10、不遵守蒸饭制度或工友师傅嘱,乱蒸饭盒者,记违纪分13分。

11、有教学楼内拍球、打扑克、下棋(除体育课安排者),记违纪分13分,在校内猜拳的记违纪分5分。

12、有吸烟、喝酒现象者,记违纪分25分。

13、看不健康书刊,记违纪分510分。

二、纪律

纪律是同学学习的保证,有了良好的纪律,则无疑为同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如有下列违纪行为者,作以下处理:

1、尚未到下课时间而擅自提早拿饭、买菜者,记违纪分23分。

2、上课铃响后,拖拖拉拉,不按时进教室者,记违纪分12分。

3、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讲,谈天做小动作,甚至由此而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教师正常讲课的,记违纪分23分。

4、作业不按时上交或作业糊涂者,记违纪分12分。

5、无任何请假手续,无故不按时出操(包括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记违纪分23分。

6、出操集会期间不认真,不听从有关老师指挥者,记违纪分23分。

7、熄灯后,尚有同学谈天,照手电筒,点蜡烛,洗衣服或在外随便游荡者,记违纪分13分。

8、午睡铃响后,拖拖拉拉,不按时进教室或住校生未到时间提早起床,谈天影响其他同学睡觉的,记违纪分23分。

9、对学校或班主任交给的任务,有抗拒行为,或故意不完成的记违纪分25分。

10、对住校生不经请假在该住校时间内不住宿在校内的,记违纪分25分。

三、文明习惯

学校是文明的场所,每个中学生都应努力塑造自己,优化自己,养成自己的文明习惯,有下列行为者,作以下处理:

1、偷窃别人钱财(包括钞票、菜票、衣服鞋袜、自行车和其它财物的),视情节记违纪分15分以上,并必须及时退还赃物。

2、乱拿别人饭盒者,记违纪分515分,并罚款1020元。

3、不遵守学校买菜纪律,人为拥挤者,记违纪分13分。

4、同学之间吵架,动手打人或组织学生群殴者,或喊校外人介入者,记违纪分15分以上,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5、对老师批评拒不接受者,甚至抱对抗情绪的记违纪分515分。

6、用脚踢门、墙等,有不爱护公物行为者,记违纪分35分。

7、不听从学校工友师傅劝告或有关规定,从而影响他们工作者,记违纪分23分。

8、故意大声怪叫,在公共场所无故哄者,记违纪分25分。

9、不及时关闭自来水龙头,记违纪分12分。

10、在校内不讲普通话者,视情节记违纪分15分。

11、出口脏话、脏语,甚至有反动语言论者,记违纪分25分。

四、作为初中学生,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无论在教室、寝室还是在其它公共场所,况且卫生工作直接影响我们的校风、校貌,如有下列行为者,作以下处理:

1、在公共场所如教学楼前后,校内主要大道乱丢、乱掷纸屑或其它果皮壳者,记违纪分12分。

2、从教学楼上或寝室上往下吐痰者,投掷卫生工具,记违纪分35分。

3、乱倒剩茶剩饭者,记违纪分13分。

4、随地大小便者,无故不打扫者,记违纪分25分。

五、其它

1、所有下属以上条款的违纪事件,可参照另外有关制度或视情节轻重记违纪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好人好事,对班级、学校有贡献者可适当减其违纪分。

六、处罚

纪律惩处类型按违纪累计总分依次定为:

违纪总分达20分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违纪总分达30分者,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团内警告处分;

违纪总分达40分者,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团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总分达50分者,学校给予记过处分,撤消班、团内外职务,并留团察看;

违纪总分达70分者,学校勒令退学,开除团籍的处分。

学生违纪扣分后,班主任需按周向政教处作具体书面汇报。

一般事件的处理,班主任向政教处提出申请,并附学生违纪情况记录,由政教处对学生作出处理。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纪事件,由政教处直接查处,班主任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九、马剑镇中学生卫生制度

 

1、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认真做好两操,保护视力,增强体质。

2、常晒被褥,勤换衣服,不留长指甲,男生不留长发,勤洗头、洗澡,保持个人整洁。

3、不吃变质食物,不喝脏水、生水、不暴饮暴食、不酗酒吸烟。

4、不乱丢纸屑果壳,不乱倒剩菜剩饭,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5、卫生区各班包干,搞好环境卫生,保持教室、寝室整洁,每日清扫评分,每周总结表彰。

6、不穿拖鞋或高跟鞋,衣着整洁端庄,举止文明。

7、自觉接受卫生教育,注意青春期健康,生病早治,疾病谨防。

8、用膳学生一律在食堂水槽里淘米,用餐一律在指定地点,用餐完毕,清理好餐具及餐桌。

9、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建立完备的学生健康档案。

 

 

 

 

 

 

十、马剑镇中三项竞赛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执行《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确保学校教学秩序井然,营造最佳的育人范围,特制订四项竞赛检查内容及评分表细则。

“三项竞赛”勤学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

 

     

     

上午

 

下午

 

晚自修

1  不迟到

2  不早退

3  无故不缺席

4  学生力争全勤,小病小事不请假,大病大事尽量少请假,不旷课。

5  发现旷课,班主任要及时批评教育并报政教处。旷课半天以上需报政教处作出处理。

6  学生数以教务处确定为准。

1  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

2  病事假每人次扣除0.5分。(病假有医院证明的不扣分)

3  旷课每节扣每人次0.2分。旷课半天通报批评,旷课一天,警告处分。

4、班长失职不点人数或随便乱点人数,一旦发现查实扣该班0.2分。

 

“三项竞赛”纪律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

 

 

     

     

一、自学纪律(早自修、自学课、课务整理、晚自修

 

1、上课铃响后,迅速进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自学时间内每个学生都能认真自学,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3、保持教室内“静”的学习环境(早自修以外)

1、凡自学课迟到、早退,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睡觉、随便进出且无正当理由等每人次扣0.1分。

2、教室内纪律较差,吵闹声较响的视情况扣0.21分。

3、自学课无故不到,私自外出的每人次扣0.2分。

二、升旗       集会及两操纪律

 

1、集会、出操静、齐、快。

2、升国旗时立正、行注目礼或队礼,高唱国歌。

3、认真做好两操每套动作。

1、无故缺席每人次扣0.1分。

2、出操时队伍不整齐,行动稀拉的班级扣0.1分。

3、眼操时看书、做作业、谈笑、发作业本等每例扣0.1分。

4.升国旗、做操不认真每人扣0.05分。

三、

午睡、

读写唱纪律

 

1、按时午睡,不做与午睡无关的事。

2、读、写、唱按学校规定认真组织。

1、读、写、唱不按规定进行的每次扣0.1分。

2、违反午睡纪律,每人次扣0.1分,午睡课无故不到,或私自外出,每人次扣0.2分。

四、

课间        纪律

1、不打架、骂人,不追逐打闹,打掷石舞棍等。

2、严禁校内放鞭炮、玩火、打鸟。

3、严禁用扫帚、鸡毛帚、粉笔头等公物作武器互相打掷。

4、严禁往楼下吐唾沫,丢果皮纸屑。

5、严禁窜入绿化园地践踏花草,攀折树枝。

6、语言文明,讲究礼貌。

7、无故不出校门,有事及时请假。

8、不在室内或走廊玩足球、篮球、羽毛球。

 

1、掷石舞棍,向楼下吐唾沫,每人扣0.1分。

2、践踏花草,折枝摘花,每次扣0.1分。

3、打架每个扣0.2 分,并另行处分。

4、语言不文明,起绰号每例扣0.1分。

5、擅自出校门每例扣0.1分。

6、在室内或走廊玩球类每人扣0.1分。

五、

就餐

纪律

1、按时就餐,不得提前。

2、就餐铃响,有秩序地进食堂。

3、排队买菜、拿饭、不挤拥。

4、不乱倒饭菜,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5、不乱拿别人的饭菜。

1  提前就餐每人扣0.1分。

2  买菜不排队,故意拥挤每例扣0.1分。

3  乱拿别人饭、菜每例扣0.2分,并另行处理。

4  乱倒饭菜,节约用水每例扣0.1分。

六、自行车(停放)纪律

 

 

1、须有学校自行车牌,及时加锁。按要求停放整齐。

2、校内不骑车、趟车。

1、无牌证每辆扣0.1分。

2、车辆不上锁每辆扣0.1分。

3、校内骑车、趟车或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每辆扣0.1分。

4、班级整体自行车停放不整齐,扣0.2分。

5、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每例扣0.5分,并作出行政处分。

七、其它违纪

行为

1  校内必须讲普通话。

2  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1  校内不讲普通话每例扣0.1分。

2  其他未具体列出的扣分项目,由值周老师、政教处作出相应处理。

 

“三项竞赛”卫生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

 

 

     

     

一、个人卫生

有良好的卫生意识,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在墙上乱涂乱踢,衣冠整洁,勤剪指甲,勤理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穿高跟鞋等。

1、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乱涂、乱踢等每例扣0.1分。

2、检查发现手脏、指甲长、脸龌龊(衣冠不整洁,不佩胸卡、团徽),男生头发长,女生烫发]穿高跟鞋等每人次扣0.1分。

二、教室卫生

 

 

教室内及时清扫,做到地面整洁,书桌、凳、讲台、黑板整齐清洁,走廊内不积水,及时清理教室内垃圾,卫生工具安放整齐。

1、地面有纸屑、果壳、粉笔头每例扣0.1分。

2、书桌、凳、卫生工具安放不整齐每例扣0.1分。

3、垃圾不及时清理、讲台、黑板不清洁每例扣0.1分。

4、墙面有脚印等每例扣0.1分。

5、有蜘蛛网或积尘扣0.1分。

三、包干区卫生

 

 

及时清扫包干区,无杂草乱石,无纸屑、果壳,及时清除积水及沟渠杂物,垃圾入桶箱,并及时清除卫生桶(箱)内垃圾。

1、包干区(含绿化区)打扫不彻底,有果壳、纸屑等扣0.1分。

2、卫生桶(箱)不及时清理扣0.1分。

3、乱倒垃圾扣0.2分。

4、劳动任务不及时完成扣0.2分。

5、厕所不及时冲洗扣0.2分,不干净地面有积水扣0.1分。

四、食堂卫生

 

 

保持餐桌、地面整洁,不乱丢剩菜、剩饭,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

1、剩菜、剩饭倒在餐桌或地面上,每例扣0.1分。

2、剩菜、剩饭倒在水槽内,每例扣0.1分。

3、乱丢食物及包装袋的每例扣0.1分。

十一、马剑镇中住校生扣分制度

 

一、起床、晨跑

1、起床铃响后,不按时起床,每人次扣0.1分;

2、晨跑不及时参加或不认真,每人次扣0.1分;

3、无故不参加晨跑,每人次0.2分;

二、卫生

1、被褥不折,床上杂乱,衣服不挂齐,包、箱乱放,鞋不整齐;生活用具摆放不整齐,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每例扣0.1分。

2、地面不洁,垃圾未倒,值日生寝室打扫不干净,每例扣0.1分;

3、值日生不及时打扫寝室卫生,未做好值日工作而提早吃早饭,每次扣0.2分。

4、在室内或走廊上倒水,在公共场所或室内乱丢果壳纸屑等每例扣0.2分。

5、值日生不冲洗手间,不打扫走廊、楼梯,每例扣0.2分,打扫或冲洗不干净,每次扣0.1分。

6、上述情况每天累计不超过1分。

三、纪律

1、就寝铃响后还未到寝室(除请假外),熄灯后在寝室内照手电筒、矿烛、吃东西、洗衣服、洗澡,看书等每例每人次扣0.1分;

2、熄灯铃响后,谈天、吵闹等视情况扣0.10.5分;

3、就寝后,擅自离寝室出校门:看电影、电视、打游戏机等每人次扣1分,并取消住校资格,报政教处处理;

4、未经老师同意(办好请假手续)晚上离校不住校者每次扣0.5分,累计达3次,取消住校资格;

5、熄灯后,不按指定床位就寝,每人次扣0.2分;

6、在宿舍楼中吃饭,每人次扣0.2分;

7、在宿舍楼中抽烟、喝酒、看不健康书刊、打牌、赌博等,每人次扣1分,取消住校资格,并由政教处处理。

四、公共财物

1、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0.11分,并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加倍扣分,照价赔偿,并报政教处处理;

2、乱使用他人生活用品,每人次扣0.1分;

3、未及时关水笼头、洗手间灯、走廊灯,每次扣0.2分,熄灯后,未及时关寝室灯扣0.1分;

4、擅自调换灯泡、灯管,每次扣0.2分;

5、卫生工具缺一件扣0.1分,若遗失照价赔偿。

五、安全保卫

1、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或寝室中无人时,未关好门窗,每例扣0.1分;

2、住校生宿舍中擅自用火、用电,每次视情节扣0.1分,并报政教处处理;

3、单独一人进入本班寝室,扣0.2分,进其它班级寝室扣0.3分;(注:寝室中无人时)

4、未经老师同意在学校规定时间进入宿舍的每人次扣0.2分;

5、偷、盗他人财物(或学校公共财物)扣1分,取消住校资格,并由政教处作出严肃处理。

 

附:

1、请假制度:本人写好请假条→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传达室→销假。

2、各室寝室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好值日生轮流表,及时关锁门窗。

3、希望各位住校生相互监督,积极举报,给举报同学所在班级加分。

十二、马剑镇中住校生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管理住校生,严格执行“一日常规”校纪校规,规范住校生的作息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住校生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并交清费用后,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床位,宿舍门锁私人不得调换,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寝室钥匙由寝室长保管。

二、每个宿舍设寝室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督查卫生,维护室内秩序、纪律、掌管好寝室钥匙,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值周教师或政教处老师反映情况。

三、按时起床就寝,就寝后保持室内安静,起床后及时整理床铺,被、枕、杯子等物要按规范要求放置整齐,衣服、鞋、袜及时洗净,保持宿舍整洁,晚上熄灯后,严禁用电筒、蜡烛看书。

四、住校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严禁在寝室内就餐,严禁到校外就餐。

五、篮排球及其他运动器械不准带入宿舍内玩耍,不许在墙上涂画,不准任意张贴表、册、纸画。

六、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严禁到寝室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亲朋好友不得在宿舍里留宿。

七、爱护公物,不用脚踢门,损坏公物要赔偿,节约水电,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轻则按规定扣除班级纪律分,重则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取消住校生资格。

 

 

 

十三、马剑镇中先进班级评比条件及办法

 

一、必备条件

1、班风正、学风好。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班团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经常化、制度化,并富有成效,班内同学的凝聚力、自治力、自理能力强,能出色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各项活动和竞赛中成绩较好。

2、守纪律,讲秩序。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秩序正常,纪律良好,全学期违纪次数不超过20次,班级学生受书面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不得超过5次(以学校所发通报为准)。

3、讲卫生,爱清洁。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学校清卫细则,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4、讲文明、有礼貌。班级学生有较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马剑镇中学生一日常规》和《马剑镇中住校生守则》,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同学之间互相团结,乐于助人,争做好人好事。

5、自觉抵制精神污染,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常组织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每月两次,并附有记录)寓教学于各种活动之中,陶冶学生高尚的思想情操;班级自觉抵制精神污染,不看黄色淫秽书刊和录像,不进电子游戏室,无早恋现象。

6、班集体得到有关部门和全体教师的公认好评。

7、学校组织的大扫除、劳动及文体比赛,评为最差班的次数不得超过四次。

8、班级日记、班主任工作手册、家访记录等必须及时记载,并内容要具体。

9、期中、期末学校调测必须要有二门以上学科的平均分或优秀率为年段前二名(小班除外)。

10、三项竞赛总分必须为年段前四名。

11、认真、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布置的工作,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偶发事件。

12、一学年中若班级中发生需上报教办及以上领导机关的事件或班级内学生有一学年中有五人次及以上受学校警告处分以上的,不得参评。

13、一学年中该上报、上交的材料等不及时上交次数达四次或上交次上报达二次或学校各部门要求精神不及时传达到学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三次,不得参评。

14、公物损坏情况较严重,不赔偿的公物价值超100元,不得参评。

二、选备条件:

1、一学年,本班三项竞赛或学科竞赛总分为第一名。

2、一学年,连续六周三项竞赛考核分获年段第一。

3、班学生寝室连续六周评为三项优胜或学期最佳文明宿舍。

4、学校组织的大扫除一学年四次获年段第一名。

5、学校组织的文体比赛,一学中有四次年段第一名,或二次全校第一名。(黑板报计1/2

6、班学生在德、智、体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比和奖励办法:

1、凡具备以上所有必备条件和其中一个选备条件的班级,均可申请参评。

2、先进班级以年段为单位,每学年评比一次。

3、先进班级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书上须注明评比依据(选备条件),于规定期限内上交政教处审核,最后由校长室确定,否则作弃权处理。

4、先进班级每学年每次评比两个(特殊情况可增设一个)。

5、创新班、先进班级的评定由行政办根据其实绩讨论决定。

 

 

 

十四、马剑镇中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一、制度落实:订立好寝室公约和值日生轮流表,并切实执行。

二、寝室纪律好:自觉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用餐、就寝,熄灯后安静入睡。

三、清洁卫生好:坚持每日二扫,每月搞一次大扫除,保持寝室整洁。要求地面清洁,窗明几净,被褥折叠整齐,物品安放有序。保持走廊整洁,不向寝室前后乱倒污水、杂物,实行垃圾袋装化。

四、出操锻炼好:不睡懒觉,按时出操,自觉锻炼,集合动作快、齐。

五、爱护公物好: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和设施,保管好室内校具,不用脚踢门,节约水电。

六、团结友爱好:同学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团结友爱,以礼相待。室内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氛围,不讲脏话、粗话,自觉抵制精神污染。同学间无吵架等不团结的现象。

七、安全保卫工作好:及时关闭门窗、自来水、电灯开关等,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不留外人在校住宿,未经批准不擅自在外住宿,未经允许不私拿别人的东西。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文明寝室: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失窃事件;打架斗殴;留外人在校住宿或未经批准住宿在外;人为损坏学校公共财产和设施;就寝后偷溜出校;有赌博或变相赌博的行为;偷看或传阅不健康书刊;本室成员不服管教,顶撞老师或管理人员;或其它性质较严重的事件发生。

文明寝室每月评选一次,根据平时的检查、观察记录打分,分男女寝室,全校统一按得分高低评出文明寝室,同班级考核挂钩,是混合寝室的,奖励分按人数平均分配。

 

 

 

十五、马剑镇中学生奖励条例

 

一、三好学生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⑴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没有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⑵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纪律及法制教育,有良好表现,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⑶ 积极参加建设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活动,严格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一日常规》,有集体主义精神,肯为同学、班级、学校、社会服务,积极做好事,符合文明学生条件;

⑷ 学期或学年操行等级为“优秀”。

2、学习好

⑴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好学多思,努力学好各门功课;

⑵ 成绩优良,期末考试成绩主科需每门75分以上,并总分在班前15名内;

⑶ 劳技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75分以上;

3、身体好

⑴ 体育锻炼目的明确,认真上好体育课、广播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体育课不缺课,广播课不缺操,广播操学期无扣分记录;

⑵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⑶ 学期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⑷ 重视视力保护,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学期无眼保健操扣分记录;

(二)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学期结束前,班主任向学生作评选“三好学生”的动员宣传教育,班主任根据期末成绩,确立候选人,“三好学生”候选人根据条件写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自我书面小结。

2、班级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民主评选,再由班主任和班委集体讨论通过三好生名单,由政教处核定,最后由校委会审定。

3、三好生名额为每班四人(小班十人)。

4、对“三好生”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发给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

(一)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工作,带头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关心集体活动和集体生活,初步树立为人民、为集体服务的思想;

2、工作积极负责,有一定组织活动能力,既能完成本身的工作任务,又能发动与带领其他同学,共同做好班级工作。

3、作风正派,班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优秀学生干部期末主科每门65分以上,学习积极分子期末主科每门70分以上。

(二)评选办法:

1、在班干部、团干部、学雷锋小组成员以及各种学科代表中评选,由班主任、班委会提名,政教处、团委共同研究决定,校长室批准。

2、优秀学生干部各班名额为一名,优秀团员各班名额定为一名。

3、单项积极分子分为:工作、学习、文体、共三项,每项名额为二名(小班学习四人)。

4、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十六、马剑镇中学生处分条例

 

处分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辅助手段,是对学生错误思想行为的否定,它有利于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治,是学校对学生惩罚的主要手段。为了规范学生管理,使对学生的处分有章可循,特制订本条例。

一、处分的原则、类别及审批权限

1、处分原则

凡是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可作行政处分,处分是学校对学生的最高处罚措施。

2、处分类别

处分按学生违纪情节轻重分为:点名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等七类。

3、处分程序

处分一般由班主任提出,年级组长同意,政教处负责审核批准或报校长审批。特殊情况下的处分,可直接由政教处提出,按审批权限作出决定。

二、处分的程度确定

1、明显违反学校纪律,情节轻重,可作行政处分,但情节较轻的,只作通报(口头或书面)批评,一学期已有两次通报批评的,第三次作警告处分。

2、偷窃行为,一经查实,均作行政处分。处分轻重一般按偷窃财物的价值或性质确定。

3、打架行为,参与打架的均作行政处分。打架只发生在两个同学之间,情节较轻微的作警告类处分;打群架、报复性打架、纠集校外人员打架的,作记过类以上处分;情节严重,在社会上和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作劝其退学以上处分。

4、参与赌博,一经查实,一律作行政处分,处分程序根据性质确定。

5、男女同学交往超过正常同学关系,已构成早恋的,经教育无效,作记过及以上处理。

6、考试作弊,本科成绩记零分,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及格,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作劝其退学处分。

7、旷课总数累计四节(半天)给予警告处分;旷课总数累计七节(一天)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总数一星期的,作自动退学处分。

8、故意损坏公物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9、严重不尊敬老师,如谩骂、威胁老师等行为,作记过类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分。

10、违反规定,进电子游戏室、录像室、营业性歌舞厅等作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分。

11、敲诈勒索,偷看或传看不健康书刊等行为,处分程度根据性质确定。

三、处分的管理

1、学生的处分由学校政教处统一管理,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反映学生思想品德的重要依据,至学生毕业时仍不能撤销处分的,不予毕业,作疑业处理。

2、学生的处分情况,要及时通报家长,必要时需通报家长所在单位或居委会,以利配合教育。

3、被处分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需定期向政教处汇报思想情况。经六个月的考察期,确已改正错误的,可由本人申请要求撤销处分,撤销处分的程序,报批权限与处分相同。

4、学生处分期内不得评各类先进。

5、凡借读生在借读期间严重触犯校纪校规或二次以上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一律作劝其退学处分。

 

 

十七、马剑镇中考试规则及作弊处理规定

 

一、考试规则

1、每位学生必须参加考试,确有特殊情况(如重病无法坚持等必须持医生证明),报请教务处、政教处批准。

2、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3、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4、考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化用品,答题使用蓝色或黑色的圆珠笔或钢笔,作图用铅笔。

5、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

6、卷面不清,或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借机喧哗。

7、学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答题字迹要清楚。

8、按时交卷,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答题。

9、提前交卷的同学,应远离现场,不得在周围逗留和交谈。

10、以下列舞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并将该门课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⑴ 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⑵ 夹带书本、作业本、纸条进考场的。

⑶ 接、传答案的。

⑷ 交换答卷的。

⑸ 抄袭他人的答案的。

⑹ 有意将自己的答案给他人抄袭的。

⑺ 考试时撕毁、不交试卷或答案的。

⑻ 有意破坏考场纪律,不听教师教育的。

⑼ 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二、作弊处理规定

1、学生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暗示答案等非独立答案的不正当行为,应视为考试作弊。

2、监考老师发现学生作弊,考后应报告政教处并提供证据,政教处经调查、取证并核实无误,然后作出处理。

3、对确认作弊的学生,本次考试该门学科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学期操行等级降级,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作记过处分。

4、凡平时考试作弊者扣除所在班级纪律分0.5分;凡期中、期末考试作弊者经核实扣除所在班级纪律分1分。

5、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学生经教育后,不思悔改,屡教屡犯者或作弊情节严重者,政教处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八、马剑镇中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要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假的种类及要求

请假分病假、事假二种,请假时应有相应的证明:病假需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需有家长证明。

二、请假手续:

1、填写请假条逐级交审批人。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并报政教处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政教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住校生当日不参加晚自修或不在校住宿的必须填写请假条,先由班主任签字,再交生活指导老师批准登记,请假条交传达室,登记核实后,方可离校。

3、晚上在校自修的走读生或午膳生,当日不参加晚自修的需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老师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并由班主任老师将请假条交值日教师。

4、若有特殊情况(含周日),须通过合适的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5、要求事先请假。无充分理由不得先缺席,后补假。补假手续必须在到校的当天之内完成。

6、请假者离校要在传达室登记,回校要到传达室登记销假。

三、旷课、缺课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论。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其它

私自冒充家长或他人填写请假条,作违反校纪论处。

 

十九、马剑镇中保护花草树木公约

 

为美化校园环境,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绿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校园,美化环境,种植和保护花木是全校师生员工家属应有的美德和应尽的义务及职责。

二、绿化区域的卫生划分给班级包干,班级建立绿化小组,根据花木生长情况及时种植、除草、浇水、施肥、除虫、整枝。

三、精心保护幼树和花草生长,不准穿越、践踏绿化区。

四、保护绿化区域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化区域丢废纸、果壳,倒剩菜剩饭,丢入其他物品。

五、严禁攀折花木,采摘果实和爬树,不准在新树、小树上晒衣服,不得损坏有关保护花木的设施。

六、对于执行本制度好的班级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者,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按《三项竞赛实施细则》扣班级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十、马剑镇中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一、外来人员进校,应先办理登记手续,经传达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校,来客离校时,应在传达室销号。

二、学生会客时间在放中、晚学后到上课前10分钟,其它时间给学生送来钱、物及有事均由传达定人员负责转达。

三、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学开(骑)车、打鸟及搞其它文体活动。

四、为确保安全,自行车进出校门一律下车推行,有序停放在规定地点及时加锁,以防失窃。

五、学校开门时间,早上起床铃响,关门时间为晚上就寝铃响,学生在非放学时间有事离校,凭请假单放行,住校生不得在起床前或晚自修下课后出校。

六、非本校教职员工,不得在学生宿舍住宿,住校生不得无故在校外留宿。

七、做好寝室内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关闭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八、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不买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物,确保饮食卫生。

九、大扫除时,擦窗要特别注意安全,电灯、电扇擦洗时先断电,且用干燥布擦。

十、上体育课穿轻便运动鞋,不佩戴妨碍运动的金属物品;器械上运动要严格按体育教师要求,在有人保护下进行,以免发生意外;对铅球、铁饼、标枪使用要有严格的外场保护。

十一、不乘无牌、无证非客运车辆,不乘超载车辆和船只,不骑摩托车上学。

 

二十一、马剑镇中阅览室规则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各种报刊、图书资料,不得用其它物品作为阅览图书的抵抻物。

2、陈列的各种图书、报刊、资料只能在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如有携出者须令其交出所借杂志,扣下借书证,停借四周。

3、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抢占座位,不得高声谈笑,不得做与阅览无关的事,严禁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4、保持环境整洁,切勿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不随便移动桌椅,阅览完毕将凳子放回原处。

5、爱护公共财物,爱护书报杂志,不得乱涂、乱画、乱撕,若有污损,视情节轻重赔偿制度赔偿。

6、听从管理教师的指导和教育,尊重服务同学的劳动,服从他们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

7、阅览时,读者如有违反阅览室纪律者,经教育不改,管理员有权停止其阅览。

 

 

 

 

 

二十二、马剑镇中实验室规则

 

1、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掌握基本原理。

2、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与试剂。实验前清点实验器材,如有差错应及时报告教师。

3、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4、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待明白后方可开始实验。

5、实验时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

7、仪器与试剂,不得损坏和滥用,仪器损坏应当赔偿。

8、实验结束应清点仪器,并按要求排列整齐。

9、室内物品一律不得带出室外,丢失仪器应及时报告。

 

 

 

 

 

 

 

 

 

二十三、马剑镇中学生借阅制度

 

一、学生凭借书证借阅,《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冒名顶替,责任由本人负责。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一本,时间不得超过二周,双周为借书时间,单周为还书时间。

三、工具书、教师教学参考用书及小部分文学书不向学生出借。

四、自觉爱护图书,若有遗失图书,照书原价的三倍赔偿,整套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则以整套书价的二倍赔偿。在借阅过程中,若发现对图书有污损、撕页、盗窃等行为,按本室具体条例处理。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准大声喧闹。

六、学期结束前,学生所借图书,必须全部归还,超期不还,罚款处理或取消借阅资格。

 

 

 

 

 

 

二十四、马剑镇中财产保管使用及赔偿制度

 

为了正确合理地使用保管好学校财产,使财产不蒙受损失,为此,在加强“爱护公物”思想教育的同时,特制订“学校财产保管使用与赔偿制度”,望全校师生共同执行。

一、学校财产的保管与使用

1、学校所有财产均由总务处登记造册,保管落实各处、室及班级,并加强检查管理,及时记录使用情况。

2、各处、室校产实行“处室保管使用,班主任管理负责制”,全体教职工要爱护校产,为学生作出表率。

3、教室内校实行“班级保管使用,班主任管理负责制”,班主任可视情节落实到组到个人,实行层层落实,强化管理。

4、服务部校产由承包人负责管理使用,并履行合同中财产使用条款。

5、教师所借(领)的校产,需要校产所在处室主任处写借条或签字领取,由教师本人负责保管使用,若遗失或损坏,要按赔偿制度视情节赔偿。

6、全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用电、用纸。正确合理地管理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及一切校产,力求延长校产使用的寿命。避免浪费,减少损失,节约开支。

7、各处、室班级校产在期末由总务处负责验收,并落实赔偿制度。

二、学校财产的赔偿制度

1、遗失或损坏校产原则上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个别如图书等校产按现价两倍赔偿,贵重及大件校产,由校领导讨论后处理赔偿,故意损坏校产者,按现价五倍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2、班级的课桌凳,玻璃等所有校产,如遗失或损坏,可由班级自行修复或赔偿,也可要求总务处安排修复或调换。

3、班级全学期所需的财产赔偿费在上交的班会费中扣除,实行多退少补。

4、各处、室校产如发生遗失或损坏,由处室主任承担责任,原则上按本款第一条处理或由学校视情处理赔偿。

 

二十五、马剑镇中教室财产赔偿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校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马剑镇中财产使用及赔偿制度”,特制立“教室财产损坏赔偿细则”。

1、教室门:             乱涂划:10

                          洞:50

                        防盗门损坏:50

                        锁:15

2、讲台:               桌面破:20

                        侧面破:20

3、电教柜:             面板破:10

                          脚:10/

                        侧面破:10

                          档:10/

4、电教布:               破:100/

5、投影仪:             螺纹镜:150

                        其他零件按发票计赔

6、电视机:             按修理价格计赔(自然损坏不在赔偿之列)

7、玻璃:               大玻璃:30

                        小玻璃:10

8、课桌:               凡划痕、乱涂乱画均20

                        桌脚断:50/

9、课凳:                 坏:20

10、调速器:              坏:20

11、开关:                坏:5

12、日光灯:            灯管:10/

                        灯脚:10/

13、玻璃窗门定风杆:           5/

14、班级牌:                   20/

15、教室中班风、规范牌:       20/

16、讲台凳:             损坏:20/

17、窗帘:               按修理价计算

18、有线广播:                   20

19、水笼头:                    5/

20、床:                 脚断:50

                         板:  30

                         栏杆:10

21、餐桌:               凡划痕、乱涂乱画:20

22、餐柜:                    10

23、窗:                      50

二十六、马剑镇中自行车管理条例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保障全校学生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敬请全校学生认真贯彻、执行:

骑车五个要:

1、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并做到文明骑车。

2、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安排,自觉按照规定停放自行车。

3、各班要有专人负责,自行车停放整齐,注意停车场卫生。

4、要经常检查自行车零部件,确保骑车安全。

5、要加锁停放,以免失窃。

骑车八不准:

1、不准骑违规车(缺刹车的、没有车牌的等)。

2、不准在校园内骑车。

3、不准骑车带人,骑飞车、单手撑伞骑车或双手离手把骑车。

4、不准骑车进出校门。

5、不准在公路上骑车嬉闹。

6、不准将自行车停放在街道或居民小区等校外不宜停放的地方,否则后果自负。

7、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准乱骑别人的自行车。

8、任何情况下,不准毁坏他人自行车(割破座垫,刺破轮胎、放气等)。

 

 

 

二十七、马剑镇中学生食堂就餐制度

 

1、学生就餐在学生餐厅内,按学校指定餐桌,定位就餐。

2、买饭、买菜,自备饭盒、菜盆。

3、菜饭一律在指定窗口排队用磁卡购买,不得到教师窗口或厨房内购买,不得赊欠或记帐。排队时不得拥挤,要先插卡结帐,再提饭菜,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买饭菜。

4、要保持餐旧和周围地面的卫生,吃剩的菜梗、残渣放在桌上,不随地乱丢,吃剩的汤、菜、饭,倒到食堂设置的废物桶内。

5、淘米、洗碗槽内不准洗衣服、洗脚和倒剩菜剩饭。

6、爱护餐厅内一切设施,节约用电用水。

7、吃饭时不大声谈笑,嬉闹追逐,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

8、不准随便移动餐桌位置,也不准占用他人餐桌用餐,用餐完毕关锁好自己的餐位抽屉。平时不得进餐厅游戏,保持餐厅内整洁。

9、有意见可向食堂办公室或校长室反映,不准与工友同志争吵。

 

 

 

 

 

 

二十八、使用IC卡应注意的问题

 

1IC卡保持整洁、平整,切忌磨损,弯折、脏污(忌和钥匙、硬币、圆珠笔等放在一起,以免损伤卡中金属部分)

2、卡如遗失,请速到IC卡管理处挂失,以免被别人捡去使用。

3、挂失后,如果又找到了此卡,仍去管理处进行反挂失,反挂失后即可重新使用。

4、如果卡被损坏(折断、卡中金属片刻痕、变形),到IC卡管理处对卡进行报废处理,卡报废后,缴15元钱做一张新卡,就可把原卡中的金额全部转到新卡中。

5、用胶带纸、胶水粘合的断卡一律禁止使用(重做新卡),以免损坏收款机。

6、当卡中金额不多时,可到IC卡管理处存储钱款(中饭后到读写课前),50元存起,上不封顶。

 

 

 

 

 

 

 

 

二十九、马剑镇中团员管理暂行条例

 

为促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增加每个团员的先进模范意识,发挥团组织应有的作用,特制定《马剑镇中团员管理条例》,以加强团员管理。

1、凡学籍在马剑镇中的团员必须及时把团员档案(团表)转入校团委。

2、团员必须参加团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3、团员每年进行一次团籍注册,团员民主评议。

4、团员平时的表现要作为年度评议的主要依据,年度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评为优秀团员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5、凡受学校行政警告处分以上的团员,均以相应的团纪处分,当年不给年度团籍注册,在年度民主评议中列为不合格团员。

6、团员应爱惜自己的荣誉,每天佩戴团徽,凡在检查中三次不戴团徽,不得评为学期优秀团员,并要向组织作检查,不虚心接受教育,不改正的,不给团籍年度注册。

7、团员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维护团组织荣誉,不履行团员的义务,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教育不改的,均作为不合格处理。

8、凡被停止团籍注册在一年以上的团员列为不合格团员。

9、凡被列入不合格团员者,必须不规定时间(一般三个月)改正错误缺点,向组织作出深刻检查汇报,请求组织给予重新评定,否则将开除团籍,记入学生档案。

10、上课须认真听讲,作业能按时完成,自修课能充分利用时间,违反上述三项,经班主任、任课老师屡次批评教育而无明显改变者,以团内的公开批评。

11、严守校纪,熄灯后不讲空话,就餐是不挤闹,不插队,轮到值日不避,不借故推托,上述几项屡犯者,给予团内公开批评。

12、注意文明礼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说脏话、粗话,进出校门一律下车,违反者给予批主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团内公开批评。

13、团员严禁赌博、偷窃、打架行为,违反者给予团内处分。

14、尊敬师长,尊重教师的劳动,不顶撞老师,不无理取闹,不取老师绰号,若发现在公共场合下辱骂教师或采用不良的手段捉弄老师给予团内公开批评甚至团内警告处分。

15、努力培养自己具备正直、善良、热情、宽容、坚定的品质。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热爱集体,珍惜班级荣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16、团员在校不准喝酒,不结帮成伙,反对不分是非的江湖义气。

说明:

1、团内公开批评拟记入团同档案附件,并发各支部。

2、以上《暂行守则》同时作为先进队员入团的标准。

 

 

 

 

 

三十、马剑镇中少年团校章程

 

一、组织领导:校党总支领导,校团委负责下开展工作的课余团校。团校校长由团委书记担任,聘请党总书记担任名誉校长,聘请校教务主任担任团校教务主任。

二、教育目的及基本任务:

依照《团章》的基本要求,以团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基本内容,以培训实践活动为基本方式,培养入团积极分子,搞好团前教育,推动组织发展;加强团的基础教育,提高团员素质;培训团的骨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三、工作条例:

根据《浙江省中学生共青团工作条例》,确保中学生团校的运行和推进中学生团校的整体化建设,特订以下条例:

第一条  中学生团校是中学共青团组织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有效形式,是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贯彻《中学德育大纲》的主要阵地,是加强中学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凡是在本校的团外青年(年满14周岁)、团员、团干部均可报名参加团校的学习,接受培训,学员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团支部推荐,校团委批准,均可入学。

第三条  团外青年学生入团,须先参加团校学习,接受团的教育。

第四条  少年团校以《团章》、《党章》和《中学生团校统一教程》等为教材,同时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安排补充学习和活动内容。

第五条  少年团校每学期举办一期,安排在班团活动和课余活动时间进行。

第六条  团校对在校学员的学习、纪律、思想、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完成一阶段的学习任务后,要对学员进行考核,并给予鉴定,发给团校毕业证书。学员在团校期间的表现作为入团、择优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根据团校学习内容的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聘请校领导、有关教师等为团校的兼职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网络。

第八条  学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错误,批评改正,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取消学员资格,是团员的视情节作团纪处理。

第九条  中学生团校所需学费一般从学业员中收缴,适量从团费中开支,或向学校申请。

第十条  少年团校学员参与“三项竞赛”检查与自行车停放的管理,凡在检查中二次缺岗,三次迟到或管理不力,不得毕业。

 

 

 

 

 

三十一、马剑镇中团组织发展程序和手续

 

一、团前教育考察过程

1、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加入少年团校学习。

2、团队衔接,推优入团。

⑴ 给申请人指定团员联系人,凡是队员向团支部打入申请报告,被确认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同学,支部给申请人指定团员联系人。由联系人了解被联系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等,做好记录、监督。

⑵ 给申请人组织活动:负责监督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校园环境、三项竞赛(勤学、卫生、纪律)、校门口礼仪等;参加团内一些活动;开展一些义务劳动,做好人好事“学雷锋,树新风”及国旗护卫等。

⑶ 团章知识教育:一、团基本知识宣讲(基础知识性质、奋斗目标、条件);程序知识(发展手续、介绍人等);

二、专题团课:

A、共青团的光荣历史;

B、共青团的性质、奋斗目标、任务;

C、怎机的人可以加入共青团,怎样创造条件加入共青团;

D、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E、共青团的组织原则,制度和机构;

F、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青团。

三、审查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产生:⑴ 团员联系人向团支部推荐。⑵ 支部委员会讨论。⑶ 团员大会征求意见。⑷ 给发展对象发入团对象考查表。

2、⑴ 小组座谈。⑵ 组织委员会与本人谈话。⑶ 班主任意见。⑷ 任课老师的评价。⑸ 公示。

3、发志愿书:⑴ 由团委同意后把志愿表发放各支部组织委员。⑵ 各支部组织委员把志愿表亲自交给本人,并当面提出填写要求。⑶ 申请人自己选择二名介绍人或支部指定二名介绍人。

四、审批教育过程:

1、支部大会讨论:⑴ 申请人宣读、介绍人介绍考察情况等。⑵ 团员讨论发言。⑶ 举手表决。⑷ 宣布支部大会决议。⑸ 申请人表态。

2、各支部把志愿表上交团委审批(张榜公布、发批准书)。

3、入团仪式(校团委集体组织进行)发放团员证、团徽。

4、支部生活:⑴ 团组织活动、团费收交等;⑵ 团持教育:怎样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怎样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崇高目标。⑶ 入团后任务分配。

 

 

 

 

 

三十二、马剑镇中法制学校章程

 

 

 

第一条  马剑镇中青少年法制学校是根据浙江省教委办(9880号文件、市教委(9869号文件精神,以进一步培养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目的而创办的一所课余学校,为更好地落实培养目标,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通过法制学校的教育,要在全体学生中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学法的基础上,养成依法律已,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减少违纪违法行为,杜绝犯罪行为;在守法的基础上,做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善于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一章     

 

第三条  青少年法制学校聘请市教委法制科领导担任名誉校长。学校校长兼任法制学校校长。大唐派出所领导、交巡警中队教导员任顾问,分管学生思想工作的副校长(或政教主任)担任法制学校副校长。

 

第四条  法制党校聘请公检法司有关领导、教委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派出所、巡特警大队有关领导、政治课教师为兼职教师,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第二章    

 

第五条  凡本校在校学生均为法制学校学员,接受法制学校的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

第六条  法制学校根据学员平时表现,定期对重点学员进行重点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    

 

第七条  法制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国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马剑镇中一日常规》和学校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利用课堂教育、主题班会、专题报告、墙报板报、影视观看、征文演讲、闭路电视、警校挂钩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开展法制教育。

第九条  按年级、分阶段制定教学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章    

第十条  完善“警校共建”制度,大唐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指定专人联系学校的德育工作,建立重点学员档案,帮助处理学校中的偶发事件。

第十一条  法制学校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十三、马剑镇中晚自习纪律制度

 

1、住校生必须于星期日下午到校,参加从星期日到星期四的晚自习。走读生晚上在家安排时间学习,不得参加学校的晚自习。

2、住校生按年段到指定教室学习,由值周老师负责学生学习纪律情况。值日班委还负责督促本班晚自习纪律。行政值周老师巡视检查全校的晚自习情况。

3、学生参加晚自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大声讲话,以保持教室的安静;不在教室自由走动;不调换座位,不在自习时间上厕所或进出教室;不干扰他人自习;不做与自习无关的事;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

4、学生参加晚自习要有计划地进行复习,预习作业,提高自学能力,自觉抓紧时间,提高自习课学习效率。

5、晚自习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学校商店、小吃店,更不得走出校门。严禁学生晚自习时间上街游玩。凡擅自上街游玩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校生资格。

6、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回到宿舍准备就寝,不得在校园内、操场上或其它地方游荡。更不允许溜出校园,否则将严肃处理。

7、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规定扣除相应的班级纪律分,取消住校生资格,重者,学校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劝退回原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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